欢迎访问深圳正穗财税公司
400-600-5982
18816801334
企业服务导航
首页 > 行业经验 > 深圳代理记账 > 加权平均数公式例子(通俗理解加权平均数)

加权平均数公式例子(通俗理解加权平均数)

发布日期:2022-11-18  正穗财税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

【提问】移动加权平均法,与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的区别

 

加权平均数公式例子(通俗理解加权平均数)

【答复】移动加权平均法和一次加权平均法是不一样的。

一、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加权平均法也叫全月一次加权平均法,指以本月收入全部存货数量加月初存货数量作为权数,去除本月收入全部存货成本加月初存货成本的和,计算出存货的加权平均单位成本,从而确定存货的发出成本和库存成本的方法。计算公式如下:

加权平均单价=(本月收入全部存货数量加+月初存货数量)/(本月收入全部存货成本+月初存货成本)

本月发出存货成本=本月发出存货数量×加权平均单价

月末结存存货成本=月末库存存货数量×加权平均单价

二、移动加权平均法。

移动平均法亦称移动加权平均法,指本次收货的成本加原有库存的成本,除以本次收货数量加原有存货数量,据以计算加权平均单价,并对发出存货进行计价的一种方法。移动平均法与加权平均法的计算原理基本相同,不同的是加权平均法一个月计算一次单位成本,而移动平均法每收进一次存货,就计算一次单位成本。计算公式如下:

移动平均单价=(本次进货的成本+原有库存的成本)/(本次进货数量+原有存货数量)

本批发出存货成本=本批发出存货数量x存货当前移动平均单价

本站所有相关知识仅供大家参考、学习之用,不作为实际操作的法定依据。如有问题或相关需要,请咨询正穗财税。本文来源于互联网,其版权均归原作者及网站所有,如无意侵犯您的权利,请与小编联系,我们将会在第一时间核实,如情况属实会在3个工作日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