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深圳正穗财税公司
400-600-5982
18816801334
企业服务导航
首页 > 行业经验 > 深圳代理记账 > 借款利息资本化会计分录(知识点利息资本化三个条件)

借款利息资本化会计分录(知识点利息资本化三个条件)

发布日期:2022-05-10  正穗财税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

贷款利息资本化分录

借款利息资本化会计分录(知识点利息资本化三个条件)

计提专门借款资本化利息的会计分录

(1)分期付息一次还本的长期借款,期末计提利息时,按借款的用途不同:

借:管理费用(筹建期间的)在建工程(为购建固定资产的专门借款符合资本化条件的部分)财务费用(为购建固定资产的专门借款在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的部分)贷:应付利息

(2)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长期借款,期末计提利息时:

借:管理费用(筹建期间的)在建工程(为购建固定资产的专门借款符合资本条件的部分)财务费用(为购建固定资产的专门借款在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的部分)贷:长期借款——应计利息

专门借款的处理需要下面几点:专门借款发生的利息费用在资本化期间是都可以资本化的;不管专门借款有没有被占用,以及占用多少,利息费用都可以资本化;可以扣除的利息收入部分必须是在资本化期间内闲置资金的利息收入;注意利息支出资本化和利息收入扣除的期间的一致。

资本化长期借款利息的会计分录为什么记长期借款?

答:根据合同的约定,长期借款利息的偿还有两种情况,一是分期(一季度、半年或一年)还息,到期还本;二是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1、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情况下,其应偿还的利息是短期负债(将在一年以内偿还),在计提时应计入“应付利息”科目。

2、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情况下,应支付的利息属于长期负债,在会计处理上并入“长期借款”科目下设“长期借款——应计利息”明细科目核算。

计提长期借款利息,资本化计入在建工程怎么做分录?

计提长期借款利息,资本化计入在建工程分录

借:在建工程

贷:应付利息

本站所有相关知识仅供大家参考、学习之用,不作为实际操作的法定依据。如有问题或相关需要,请咨询正穗财税。本文来源于互联网,其版权均归原作者及网站所有,如无意侵犯您的权利,请与小编联系,我们将会在第一时间核实,如情况属实会在3个工作日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