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为什么会有这么高的价值
发布日期:2021-02-23 正穗财税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
现在商标局对新申请注册商标的审查是越来越严格了。很多新申请注册的商标(特别是文字商标)因为存在近似情况而被商标局驳回。你知道商标局对文字商标的审查规则吗?如何取名不与他人在先注册的商标构成近似?广州商标注册小编跟大家一起来看下;
商标局关于文字商标的审查规则
1中文商标
(1)汉字构成相同,仅字体或设计、注音、排列顺序不同,就视为近似商标。
(2)中文商标由三个或者三个以上汉字构成,仅个别汉字不同的,整体无含义的或含义无明显的区别,视为近似商标。
(3)商标文字读音相同或者近似,字形或者整体的外观也近似,视为近似商标。
(4)商标文字含义相同或近似,视为近似商标。
(5)商标文字由字、词重叠而成,视为近似商标。
(6)商标是在他人在先商标中加上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型号,视为近似商标。
(7)商标是在他人在先商标中加上某些表示商品生产、销售或使用场所的文字,视为近似商标。
(8)商标是在他人在先商标中加上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文字,视为近似商标。
(9)商标是在他人在先商标中加上起修饰作用的形容词或者副词以及其他在商标中显著性较弱的文字,所表述的含义基本相同,视为近似商标。
(10)两商标或其中之一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相对独立的部分构成,其中显著部分近似,视为近似商标。
2英文商标
(1)商标由两个以上(含两个)外文字母构成,仅个别字母不同,整体无含义的或者含义的无明显区别,视为近似商标。
(2)外文商标仅在形式上发生单复数、动名词、缩写、添加冠词、比较级或最高级、词性等变化,但表述的含义基本相同,视为近似商标。
商标取名如何避免出现近似
1不要使用通用名称
有些企业在注册商标时格外偏爱行业的通用名称,无非是希望消费者一看自己的商标就知道自己是做什么的,但这种做法无法受到《商标法》的保护,耗费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宣传推广的商标会被撤销注册申请。我们在为商标命名时,一定要远离通用名称。
2不要使用缺乏显著性的词汇
商标的显著性是指商标所具有的标示企业商品或服务出处并使之区别于其他企业之商品或服务的属性。我们在为文字商标命名时,应该让商标更具特色,而且还能通过使用特殊字体来增加其显著性。
3商标名称控制在2-5个字
我们在为商标命名时,应把商标名尽量控制在2-5个字,这样既容易便于受众识记该商标,也避免因为字数过多增加与他人商标近似的风险。
以上就是广州商标注册小编给大家介绍的了,有什么不懂的可以来咨询正穗财税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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